老旧住宅没有电梯的可以申请安装,电梯 " 老了 " 还可以申请维修。哈市这项利民新政出台了。
根据哈市《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今年年底前,由市住建委牵头,各区县市政府配合,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遵循安全、便民、简化程序的原则,出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明确适用范围、审批条件、建筑间距、管理主体、审批程序、资金筹措等内容。研究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出台相关激励政策,规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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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老旧住宅电梯,还要推行更新改造大修工作。各区县(市)政府要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 16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建办房〔2015〕52 号)等规定,制定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有关政策,推进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这项政策由市住建委牵头,各区县市政府配合,2020 年底前完成。
改造之前,需要评估,即: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建立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机制,对于使用期超过 15 年,或运行故障率明显偏高、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老旧住宅电梯,使用单位可以提出申请,委托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或者电梯制造单位等专业服务机构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大修、改造或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