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讯 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是实现居家养老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近日,长泰县武安镇建设南路江华苑B区某梯号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向长泰县公证处申请对增设电梯有关事项的公示情况进行保全证据公证。此类公证业务对于长泰县公证处尚属首例。
受理申请后,长泰县公证处认真对照文件要求,并借鉴其他公证处的做法,精心设计公证方案,确定公示的有关事项。根据要求,实施主体应当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增设电梯的有关事项,公示期十五天;要求分2次进行公证;第一次主要是对申请人粘贴在墙壁上的公示材料贴上公证封笺,并对公示的现状进行拍照,第二次是在公示期满后,对公示的现状进行查验、拍照。
长泰县公证处为首例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信息来源:elevatorbuy.com 时间: 2019-04-29 浏览次数:118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电梯网证实,仅供您参考